到7月底我市完成货物周转量512.81亿吨公里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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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比增长9.33%

本报讯(记者麻国栋)从市交通运输局获悉,到7月底,我市完成货物周转量512.81亿吨公里,同比增长9.33%。

“公路运输总周转量”包括公路货物周转量和公路旅客周转量,是核算交通运输业GDP的重要指标之一。其数据主要源于公路货物周转量,集中反映了交通运输业发展规模、发展结构和发展质量,直接体现交通运输业对GDP贡献程度,是一个城市发展活力的风向标。

截至2023年7月底,我市共完成货运量11887.69万吨,货物周转量512.81亿吨公里,同比分别增长11.48%和9.33%,客运量62.5万人次,旅客周转量11363.64万人公里,同比增长141.81%和264.35%。其中货物周转量增速高于全省平均值1.05个百分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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